注意事项:
1、经费项目负责人出差,由院系领导审批签字。
2、出差补助包括伙食补助和交通费补助。均按自然天数定额包干,每天补助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不凭据报销。
3、“十一”及春节期间无出差补助。
4、因科研需要出差天数超过30天,且要求按实际天数给予补助的,需本人写说明,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附上科研合同,超过30天的部分,补助减半发放。
5、退票费可据实报销,需写情况说明并由院系领导审批签字。
6、登机牌遗失需写情况说明并由院系领导审批签字。
7、出差时间超过5天以上需写情况说明并由院系领导审批签字。
8、出差期间由对方提供住宿没有住宿发票的,先由对方单位开住宿证明,无法提供住宿证明的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差旅费特殊情况报
销申请表》并由院系领导审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