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开始时间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
英语(PETS-5)
二、考试时间:
笔试:2015年5月16日-17日;
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办法:
1. 本校正式教职工。
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7日在各单位报名。
3.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WSK报名登记表》、报名卡、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院系单位和姓名)和报名费120元。请统一到所在单位报名,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名。
各单位即日起到人事处领取报名卡,3月30日前将《WSK报名登记表》(附件1)汇总,加盖公章连同本单位报名人员照片、报名卡一并交到人事处教师办,《WSK报名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105129259@qq.com或请各单位人事干事老师通过QQ在线发送。
4. 交费:报名费120元,由各院系代收后统一交人事处教师办。
5. 填写报名卡:报考人携带个人身份证、铅笔(2B)、黑色水笔,在各单位填写报名机读卡,上半年准考证前9位为:990615110,后三位空着不填,其余信息的填写请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填写《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须知”(见附件)。登录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师资管理类”下载“区位码速查程序”查询姓名代码。
注意事项:请各单位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一律不再补报。
三、其他事宜
1.考前3天,各单位统一到教师办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用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考点转发给我校。
英语水平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其中听力须在18分以上(含18分),方视为笔试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方能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标准为: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7543710
人 事 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