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学校将启动
2013
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
19
个领域归口申报:
1.
数学;
2.
物理;
3.
化学;
4.
化工;
5.
农业;
6.
林业;
7.
电子科学技术;
8.
计算机与通讯;
9.
生物与基础医学;
10.
医疗卫生与临床;
11.
药学;
12.
中医药;
13.
能源;
14.
资源;
15.
环境;
16.
传统材料;
17.
新材料;
18.
先进制造;
19.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含工商管理
)
。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
8
个领域归口申报:
20.
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21.
经济学;
22.
法学;
23.
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
24.
教育学、心理学;
25.
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
26.
历史学;
27.
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
、在申报当年
1
月
1
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2
、具有博士学位。
3
、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冲击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和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潜力。
4
、
国内申请人(
A
类)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我校工作,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
海外申请人(
B
类)现应在海外一流大学学习或任职,已经通过学校考核,并承诺全职来校工作,拟于近期正式进校。
6
、已获得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考虑到学校总体指标有限,且该项工作每年开展,因此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
1
人(含
A
、
B
类),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
3
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个人申请。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院系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人学科领域进行分组评议。
4
.学校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报学校审批,确定上报人选。
5
.组织上报。组织人选整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
“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
申请书;
2
.附件材料,包括:
(
1
)代表作首页复印件;
(
2
)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
3
)必须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
4
)必须提供曾获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附件材料纸质版须按以上顺序整理,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
3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白色艺术纸封面,双面印刷,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1
份,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核实后在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
校(院)长(签章)
”
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落款时间不填。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
.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推荐意见、候选人排序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
“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
申请人清单》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其他相关说明
1.
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
.请各申报院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3.
请抓紧开展人选申报推荐工作,并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刘婧婧
刘伟
人
事
处
201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