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资助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认真撰写《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可在系统中下载http://www.moefund.net:8080/hust/),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文档和1份纸质原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档一并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各院系应在2012年12月7日(16时以前),报送经过审核的结题报告材料。院系提交材料为:结题项目清单、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院系签字盖章)。
联系人:熊惠琴
科发院纵向处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