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已公布,请通知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现将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请仔细阅读附件一《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18.08)》,根据基金委批准的预算额度(直接费用)填报经费预算表(在线填写)。
2、重大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预算表。
3、请在计划书填报页面下载最新的“预算说明书”模板,务必保留签字盖章样式。定额补助项目也可下载附件二《计划书-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
4、经费预算尽量按申请书的预算填报,有较大变动的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理由。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的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5、正文部分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三)及基金委邮件要求填写。
6、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签定合作研究协议(附件四)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纸质版无需提交基金委。
7、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填报及提交步骤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
2、财务处在线审核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科发院在线审核计划书。符合要求的提交基金委,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请注意查收退回通知邮件。
3、基金委审核计划书电子版,不符合要求会被退回,请注意查收退回通知邮件。
4、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时,可打印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务必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5、纸质版计划书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院系科研秘书。
6、院系统一加盖财务处公章。
7、院系提交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并附计划书清单(ISIS系统可导出)。
8、医学院及附属医院的办理流程以医科办的要求为准。
三、填报时间节点
1、9月6日24点前,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计划书电子版(视为首次提交时间)。
2、9月13日16点前,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电子版。
3、9月18日前,提交计划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学院留存一份)到学院。
4、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四、联系人
学院: 黄礼平,陈小锋 电话:87543032
学校:熊惠琴,邱进俊,游超 电话:87543437
附件一、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18.08)
附件二、计划书-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附件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2018版
附件四、华中科技大学国基金合作协议书(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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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