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9〕21号
部属有关高校: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国科计函〔2018〕247号)要求,为做好高校项目的组织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支持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和核心部件的研制。项目要突出仪器研制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
通过部门推荐的项目直接费用需求应在1000万元以上。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可通过自由申报方式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
二、注意事项
1. 请按照《国家重大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 (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4766.htm) 中的有关要求推荐项目,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2. 申请人向依托高校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 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 有关申请限项要求请按照《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4. 我司将在组织高校申报基础上,限项择优推荐。
三、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3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于3月8日17:00前送达我司基础处。电子版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同时发至邮箱kjsjcc@moe.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宇,010-66096301
地址:北京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号教育部南楼413 室
邮编:100816
附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