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1960年1月1日(院士可放宽至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有组织协调管理大型科研项目的能力,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鼓励依托本领域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申报项目。
2. 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在研未验收)和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承担新冠肺炎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的单位、团队和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限项范围内。
3. 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申报单位应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力量,聚焦任务目标,联合攻关。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省级财政资金;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将其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应用情况(技术合同成交额、专利转让数量等)作为重要绩效考核指标。
4. 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2020年度科技重大专项指南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所论证领域的项目。
5. 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实施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前。
6. 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调整。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
7. 专项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其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 鼓励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劳务费”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
9. 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申报项目除符合上述申报要求外,还须符合各领域指南中的具体申报要求。
二、申报材料
1.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 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
3. 申报单位法人执照。
4. 专项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模块,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
5. 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等材料;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还须提供技术合同、专利转让等相关材料。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6. 项目(课题)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7. 联合申报的,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协议书中应注明各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8. 各领域申报指南中要求提供的其他附件。
以上材料须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其中,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17:00。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两份完整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5日前送至学院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学院:朱启军,黄礼平 电话:027-87543032
学校:叶海祥,师 炜 电话:027-8755831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027-87265789、87265608
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6/t20200622_2398087.shtml
附件: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湖北省重大专项申报书(格式)
3. 院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
4.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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