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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7-02-24 09:27:49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及省委高校工委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的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 规定内容包括: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 支部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内容的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 讲授一次微党课。 微党课一般在15分钟左右。可由支部书记、支委讲授,也可结合党支部实际,有计划安排支部党员同志轮流讲授。积极提倡和大力推广支部每个党员同志有计划轮流讲党课,实现支部党员讲党课全覆盖。讲授内容围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重点,结合个人和单位实际,谈学习体会、认识和思考,以及对进一步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建议等,引导学习讨论。讲授的同志要认真准备,注意方式方法,增强党课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
3. 组织集中测试。 通过 党员学习网 微信学习平台或事先准备的测试题,组织党员进行12月份的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相关知识集中测试。
4. 交纳当月党费。 党员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党支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台账。
本学期放假前支部还要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学校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方案具体要求,在四次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聚焦于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做合格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后续将发放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要求,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按要求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将本月“支部主题党日 内容及时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本月组织生活 月报 。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对各二级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开展落实的情况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各单位可将“支部主题党日”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规范整理形成典型案例。相关材料可投稿至“两学一做”专题邮箱(邮箱:2398846898@qq.com)或组织部邮箱(邮箱:zzb@hust.edu.cn)。
组织部联系人:陈雪紫   刘鹏
邮箱: zzb@hust.edu.cn
电话:027-87542301、87542203
 
                                  校党委组织部
                                2016 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