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项目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和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本次申报的9个专项包括:精准医学研究、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全球变化及应对、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
二、申报原则
1.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 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 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 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 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材料报送
1. 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每个专项的指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有效组织申报工作,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填写附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表》,于3月18日前发送至:zenglihust@hust.edu.cn,并于4月4日16:00前,将纸质预申报书原件(一式六份)、预申报书电子版(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一并送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 曾丽,陈小锋
联系电话:875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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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